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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雁山凭其高,是青川流域重峦叠嶂中的翘首。山中多见鬼斧神凿似的怪石群,林密如织,荆棘纵横。从半山腰开始,地气极重,常年氤氲着形如云实似雾的淡白水汽。在宛若天柱般的雁山,春来秋往的雁群经过时,常成群在那峭崖上作片刻停歇,随后振翅齐飞时,浩浩荡荡宛若天景,雁山因而得名。

    青川流域因山多水丰,即便不扩耕大面积的田地,其自身的野生物产也极为丰富。几十年前,这一代百姓的生活来源,大多都是半农半猎,而捕猎地点又以雁山最险、最贵。

    登上雁山的路很难走,有时待过了农忙,猎户们上山时就会发现,原来好不容易走出来的路已然被疯狂生长的荆条与灌木掩去痕迹。没有明晰的路径,要登山会耗去更多时间,而且不慎踏入悬崖的风险也更大。但如果能登上雁山半腰处,猎杀大雁这活儿就会变得很容易。

    大雁喜高飞,能站在平地上射下雁来的猎户,若非天资过人,那便是特意苦练过十年以上臂力和准心的老猎户。青川流域的猎户,多半还是耕农出身,没有这么好的身手,但他们偶尔也能猎得大雁,到集市上卖个好价钱,全仰仗于雁山之高。

    只要登上去,寻常猎户便等于站在了巨人肩头。臂力不够、弓箭不佳,对于猎雁之事,都不再是大的困扰。青川流域的猎户们,有一年经验以上的,大多都在雁山有过一次猎雁经验,这也算是青川流域,凭天地灵气,赐予当地百姓独一份的优待吧!

    但像这样全民猎雁的地方生活特色,却在八年前突然消失得干干净净。

    一个人要养成某种习惯,大约只需要几个月。而一个地域要形成某种风尚,无论是丑是善。最少也得几十年光景,同理,要消抹掉这种全民习好,也不可能一蹴而就。

    流寇祸乱川州。已不是十几年光景能概括的事情了,但使得散游在雁山上的猎户尽数消失的原因,只在八年前青川王城正式动工开建的那一天。

    早些年前朝川州军还未解散时,青川流域的流寇时不时大行抢掠之事,但总体而言,流寇群只是零散的几个寨子、帮会之类的,趁朝局动乱皇帝没空管他们这边时发点横财。而当川州军突然在一夜之间不明原因的解散,青川流域的匪寇没了最后一道束缚,众匪寨在短暂时间里的互相倾轧过后,便渐渐聚拢成一股颇为强硬的势力。

    把持着这股势力的。是一个姓魏的中年男人。

    匪首魏无偿在或利诱招揽、或强霸侵占青川流域二十多个寨子之后,将这些寨子里的流匪重新编整,并自号“青川王”,以己为领首。八年前,青川王又不知以何种途径。收买了南昭一名不世出的土木工程大师,开始在雁山下的猎雁坡裂土凿石,修筑高城。

    魏无偿自封青川王,他要修的城池,自然得称为王城。而在花了三年时间,王城初步完工时,魏无偿又凭自己私立的威名为倚仗。将王城四周百里以内的地域划分出来,赐名青都。他的身份,俨然上升至与皇帝比肩的位置。

    魏无偿此人,抛开他抢匪的身份和为祸乡里的恶劣行迹,客观说来,还是颇有几分能耐的。

    且不说他软硬兼用。成功占了那么多同道的寨子,就说他这拧麻绳揽势力、以及修城池囤积实力的诸多作为,同为匪首,他的觉悟就比他的同行不知要高出多少阶。

    匪类有的习性,魏无偿都有。除了淫,烧杀抢掠他不知做了多少。青川流域山多路少,不止一处匪寨还保存着最原始的声威形态,不论智谋,只论功绩,这功绩当然都是靠抢来的。

    但魏无偿虽然身为其中一员,却很早就有属于自己的、截然不同于旁人的计划。

    ————

    ————

    叶诺诺完全料想不到,今天与父亲的一席谈话,会出现这么多的转折。

    第一,父亲并没有如他说的气话那般,将他传说中收藏的巨型蜈蚣标本‘展示’给她看,否则她真地不知道自己这会儿是不是已经被吓得三魂丢了两魂,晚上铁定是没法不做噩梦了。

    第二,父亲居然轻轻松松的就同意了她不用去女学,这真是天大的喜讯啊!尽管不去女学的交换条件是,她以后要跟着父亲学医了,但她还是觉得很开心。

    最后一条大事件,则是与父亲愿意继续教她医术之事紧密相连的,那就是父亲说他很可能将要离开太医局。不…不是很可能,而是确定的事。父亲不打算留在太医局了,他准备辞职并搬离京都,即便皇帝不同意,他也会硬磕到底。

    太医局有九位御医,不存在缺人的情况,所以皇帝那边的态度应该不会向那个糟糕的方向发展吧?

    虽然叶正名在对女儿提及此事、以及事态后续的可能发展时,解释得似很明了,但他在几处关键位置上还是做了含蓄处理。

    而对于叶诺诺而言,父亲的这一决定实在有些令她感觉骇然。尽管她知道以父亲的本领,不存在说不在太医局述职就会生活不下去的情况,并且她一直以来也时常反感,父亲每天都有大部分的时间耗在太医局,都没有空陪她……可是一旦想到要离开,她又会有些不舍。

    这种不舍的情绪实际上没有太多实质性原因,大抵是由她在这座都城八年的生活习惯,对周遭环境在潜意识里养成的依赖感所致。

    有一些植物对地质有很强的依赖性,哪怕移栽的手续再小心谨慎,也会导致其元气大伤,甚至存活失败。而世上也有很大一部分人有如花草接地气一样的情绪惯性,例如睡觉认床,例如容易在搬家后变得寡言抑郁。在人的年纪越小,心智越不成熟时,这种表现更普遍。

    叶诺诺此时大抵就是处在这种状态了。想她平时无比顽皮,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,但她终究不过是个孩子。

    她很快就又想到。这一次父亲准备辞职的事,同时将会牵扯到搬家之事,这样一来,自己将要舍弃很多朋友呢!

    叶诺诺的朋友并不多。但都是诚意之交,这样的朋友与面熟之交比较起来,后者损失十个对心绪造成的冲击,也是及不上前者失却一个的。

    公主姐姐,皇子哥哥,女学里难得志同道合的几位姑娘,城南那一群经常凑到一起玩的泥孩子……或许是潜意识里感觉以后大家将会很少见面,甚至是几年不见,他们的身影倒变得清晰起来。

    只是,倘若为了与这些朋友长久待在一起。以前的生活便要全部复原。自己每天要耗在那让人心生许多厌烦情绪的女学,时常见不到父亲的脸,哪怕去找皇宫里的那两位皇嗣玩耍,也是不能尽兴。并且,他二人以后也是一个要嫁人。一个要封王的。

    这样的同伴生活迟早会结束,那么自己现在的不舍值得么?

    下午在与父亲的一番交谈中,话至最后也提到了舍弃问题。

    父亲说,一个人要长大,一路上将会陆续舍弃很多东西。这有些类似于一棵树要长大的过程,树干枝条要一层一层的脱皮,一棵树才能壮大;树梢要舍弃与地面低矮花草的亲近。才能触摸云霄,接近更耀眼滋养的阳光。

    可叶诺诺不知道和感觉迷茫的是,自己舍弃了京都里的朋友,将要跟着父亲搬去何方?又算是为了求索什么而离开呢?

    下午的一番交谈结束后,父亲便睡去了。对于父亲今天异常的疲累,经历了后院厢房里的治疗过程。叶诺诺对此感同身受,所以在看见父亲准备休息时,还特地问了他关于照顾厢房里那位莫姐姐的事宜。

    除了午饭时间,今天叶府的晚饭时间也晚了一个多时辰。然而到了晚饭时间时,叶正名就睡得更沉了。叶诺诺来到父亲卧房。安静看着父亲熟睡的脸庞,犹豫了一下后,最终决定不叫醒他。

    按照午后父亲在睡前的吩咐,叶诺诺在厨房盛了碗清粥,又配了碟素油青蔬,用食盘小心端着去了后院莫叶所在的厢房。

    叶府夜间的活动不多,所以回廊之间置灯也稀疏。今天的晚饭实在太晚了,叶诺诺端着食盘走出厨房时,天色已尽墨,服侍人的事儿她没有经验,直到走入回廊间,她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应该端盏灯再出来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回廊的另外一头,却恰时亮起一盏灯。

    叶诺诺凝神细看,脚下步履未停。回廊另一头的那盏灯也正慢慢靠近过来,使得叶诺诺很快看清了那掌灯人的脸。

    “小玉姐姐?”叶诺诺惊喜出声,旋即她又眼含罪责感的说道:“你怎么不在房间里休息呢?”

    “担心你啊。”掌灯者是下午替叶诺诺背罪,被叶正名处以家法,吃了好一顿板子的丫鬟小玉。说是丫鬟,她实际上相当于叶正名精心挑选,照顾同时也是监督叶诺诺行止的半个家姐。

    微顿之后,她勉强一笑,又道:“小丫已经将一切都告诉我了。”

    简单的一句话,却使叶诺诺落下泪来。

    小玉比叶诺诺年长几岁,因为家里生了大变故,几年前她便要独自讨生活。孤身弱女为求生存,要面对更深沉的困苦,时刻都要谨慎小心,察言观色。历练得多了,她的心思也比同龄人玲珑许多,所以她不难猜出此时的叶诺诺是为何而落泪。

    虽然臀部和后背被木板打过的地方仍在火辣辣地疼,可她的心里却泛起一丝温暖柔和。正因为吃了太多苦,她才知道现在的温饱生活何其珍贵,不仅庆幸自己能遇到叶家老爷,也时刻对自己说,要好好用心服侍这对叶家父女。从受罚那一刻起,她就没有后悔过替叶诺诺承担责罚,此时见叶诺诺自责落泪,她更加不会觉得这么做有什么不值得的地方。

    人就是容易感情用事的动物,弱点在此,特点也在此。

    “别哭了,我没事,也不会怪你的。”小玉走近叶诺诺一步,以单手掌灯。另一只手从怀里掏出帕子,帮叶诺诺拭了拭溢出眼外的泪水,然后又说道:“咱们还是想想以后怎么办吧。听说这次朝廷在查什么罪证,太医局已经有两名御医受罚。也不知道老爷回家这几天哪里也没有去,是不是受了什么牵累。”

    挨了重责还在担心家主的处境,叶诺诺闻言鼻子一酸,差点又开始掉眼泪。

    “唉!不提这个了,我们先去看望那位病人吧!”小玉见叶诺诺情绪不对,立即掐断了这个话题,末了她有些挑逗意味的一笑说道:“你个鬼灵精,算你运气好,碰上这么一个人。否则老爷在家什么都不做的话,注意力全落在你身上。那时就算我恳求他,你少说也得吃几下板子。”

    叶诺诺闻言,眼中虽然还含着泪,眼角和嘴角却是翘了起来,心中暗念道:小玉姐姐好生聪敏。什么小心思都难逃你的法眼。

    被人猜中心事,多多少少容易感觉窘迫,所以叶诺诺在听小玉说完那番话后,她未再发一言。她这样基本上等于默认了小玉的一番推测,但也没有继续再在这个话题上推波助澜。

    小玉本意是要替叶诺诺端托盘,她认为即便叶诺诺拿她当姐姐看待,两人之间还是有主仆之分的。所以事务的轻重付诸在两人身上时,也当有别。然而叶诺诺念着她身上有伤,坚定拒绝她的这份心思,只许她掌灯,最终她只得作罢。

    两人并行在回廊之间,在走出了一小段路后。叶诺诺忽然开口道:“小玉姐姐,说来今天这事也是有些巧合。你以前没见过她所以不知道,其实我带回来的那位病人,正好是上次我与公主一同掉进卫河时救了我们的那人。那时我还以为她是男孩,还骂了她是趁人之危的好色之徒。没想到其实她也是女孩子呢!”

    小玉闻言侧过脸来看向叶诺诺,愈渐昏沉的夜色盖不住她眼里已升起的浓厚好奇意味。然而她在听那番话后,想到的一个问题却与叶诺诺不同,这也正是她非常好奇的原因。

    “好色之徒?她从水里将你和公主救上来,还能做什么别的事?”话刚到这儿,她忽然以舌尖抵着门齿,轻轻‘嘶’了一声。这并非因为走路的动作牵动背后的伤痛,而是因为她又想到一事,就听她很快又说道:“我记得那天你跟我讲经过时,说救你的人有两个,莫非是另外一人意图不轨?”

    “咳……”叶诺诺连忙干咳一声,打断了小玉的猜测。

    哪怕那位姓莫的姐姐是女孩子,现在再想起那天在卫河发生的事,仍叫人感觉尴尬。

    尽管她是医师之女,能从医技这方面客观分析和理解那天那个少年的做法有其必要,但是,若让其他人知道身份尊贵的公主,在未出阁之前就与陌生男子有了肌肤之亲,被碰到的还是那要命的唇上一点朱,不知道这将闹出多大动静?

    这个话题还是不要深究下去了吧?都过去了……

    “都是误会、误会。生死挣扎之际,难免会有碰触,比起救命之恩,这点小事算不得什么。”在一声干咳之后,叶诺诺自然要做出一点解释。但在解释完毕后,她又面色一冷,发狠话说道:“要真是被占了便宜,以我的性格,怎会不让对方尝点厉害,只会自个儿藏掖着找人倾诉掉眼泪?”

    幸好自己一不留神说漏了嘴的对象是小玉,否则还真难打圆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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